網傳“梅姨”照片不實,非警方發布(2026·03·24) https://img.meituan.net/smartvenus/3f9dfcacd14385a3eaa6e56b1705754e116186.jpg@100w 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網傳“梅姨”照片不實,非警方發布(2026·03·24)
辟謠公告2026-03-24


img
請添加圖片備註(可選)

   辟 謠  網傳“梅姨”照片不實,非警方發布

img
請添加圖片備註(可選)

  詳情:近日,廣州警方宣布“張維平拐賣兒童案”關鍵人物“梅姨”(謝某某)落網。不久後,壹張標有警徽、配著所謂落網“梅姨”照片的圖片在網絡流傳。經核查,該網傳圖片並非警方發布,所謂的“梅姨”照片為虛假照片。

  據廣州警方消息,近期,“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經審訊,謝某某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謝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壹步辦理中。從警方2017年首次公布“梅姨”模擬畫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網,多年過去,她的長相已發生很大變化。現在網上流傳的壹些所謂“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現階段,警方不會對外公布“梅姨”的照片,拐賣兒童案件偵辦進展請以官方消息為準。(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南方日報、“廣東網絡舉報”微信公眾號)

   科 普  為啥有人坐油車沒事,壹上電車就暈車?

  詳情:近日,不少網友表示自己坐油車從不暈車,但坐新能源電動車就會暈車。其實,這並非心理作用,而是電動車確實可能增加暈車的概率。核心原因是電動車的動力特性和行駛體驗,與人體自身的平衡感知機制產生了強烈沖突。

  燃油車驅動有緩沖感,速度變化平緩;而電動汽車由電機直接驅動,動力響應快,速度驟變感強。這種瞬間變化會頻繁刺激內耳平衡感受器,導致大腦接收信息偏差,從而誘發頭暈、惡心等暈車反應。

  此外,電動汽車的多項設計特點,也會加重乘客的暈車感。例如,部分電動汽車追求極致靜音,車內幾乎聽不到發動機聲響,而乘客原本可通過發動機聲音判斷速度變化,失去這壹聽覺參考後,平衡感知系統更易紊亂。再者,為了省電,電動汽車普遍配備動能回收系統,若使用不當也會成為暈車的“推手”。松開電門,系統會強行幹預減速以回收電能。這種頻繁、突兀且違背大腦慣性預判的“頓挫感”,讓內耳前庭處於壹種持續的、高頻的混亂糾錯中。

  關於乘坐電動汽車易暈車的問題,我們有哪些方法可以有效緩解呢?壹是優先選前排座位:車輛前部運動軌跡更平穩,且視野清晰,能減少視覺與體感的信息偏差,降低暈車概率。二是保持車內通風:乘車時適當開窗透氣,流通空氣可緩解因悶堵引發的惡心不適。三是穩住視線焦點:盡量將目光固定在前方遠處的地平線上,不要長時間低頭看手機、看書,避免因視覺焦點頻繁切換而加重頭暈癥狀。四是控制乘車前飲食:乘車前不宜吃得過飽,避免油膩、辛辣食物。此外,更不要空腹乘車,保持輕微飽腹狀態更穩妥。五是借助藥物或輔助工具:若本身暈車嚴重,可在醫生指導下服用藥物;也可嘗試塗抹薄荷油或檸檬精油等方式,幫助緩解不適。(來源:“新華社”微信公眾號)

   關 註 中央網信辦指導網站平臺全面規範短視頻內容標註工作

  詳情:當前,網站平臺關於短視頻內容標註的標準和尺度不壹,壹些含有虛構演繹、擺拍營銷、AI生成等內容的短視頻未進行規範標註,嚴重誤導公眾認知,擾亂社會秩序,汙染網絡生態。

  對此,中央網信辦擬指導網站平臺全面規範短視頻內容標註。壹是對短視頻內容標註使用的標簽進行規範,明確必須設置的標簽種類。二是將內容標註設為短視頻發布的必經環節,引導用戶對發布的短視頻內容進行標註。三是對存量短視頻內容進行分批回溯和補充標註,推動實現應標盡標。

  抖音、快手、騰訊、小紅書、嗶哩嗶哩、微博等6家重點平臺積極履行主體責任,近壹個月以來,深入清理虛假擺拍等違規短視頻3.7萬余條,處置違規賬號3400余個,補充標註短視頻60余萬條,並累計發布治理公告18期,曝光壹大批典型案例。在此基礎上,各重點平臺先行先試,對短視頻內容標註功能進行優化,將內容標註入口提至短視頻發布壹級頁面,方便用戶進行標註。

  下壹步,中央網信辦將明確具體工作要求和工作進度安排,在全國範圍內統壹部署推進規範短視頻內容標註工作,並同步開展巡查取證,嚴懲未按要求進行標註的賬號和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網站平臺,公開進行曝光。(來源:“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

   通 報  利用AI軟件編造謠言,安徽合肥警方曝光典型案例

  詳情: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清朗和諧網絡空間環境。現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壹:陳某編造“長江批發市場火災”網絡謠言案

  2026年1月,網民陳某(男,64歲)為博取流量、獲得網站獎勵,使用AI編輯配圖,未經核實在某網絡平臺發布“合肥市瑤海區長江批發市場火災”等不實信息。經公安機關調查,陳某故意捏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劉某某編造“肥東高鐵相撞”網絡謠言案

  2026年2月,網民劉某某(男,53歲)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2026年2月3號,肥東高鐵相撞”不實信息,造成不良影響,擾亂公共秩序。經核實,劉某某為博取平臺流量,使用AI虛假視頻,故意捏造事實,引發大量網民關註,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江某某利用AI工具惡意合成侮辱他人案

  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網民江某某(男,20歲)為泄私憤,博取流量,多次在某網絡平臺發布AI工具合成的惡搞形象視頻,對胡某、王某進行侮辱,造成不良影響。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來源:“安徽網絡舉報”微信公眾號、“合肥警方”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