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國務院令第810號),明確了平臺企業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的義務;2025年6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涉稅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5號),對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作出具體要求。
根據上述規定,本平臺將於2025年10月首次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收入信息(2025年第三季度以前的收入信息無需報送)。後續將在每個季度終了的次月內(1月、4月、7月、10月)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稅務機關依法開展稅務檢查或者發現您(單位)有涉稅風險時,平臺還將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您(單位)的合同訂單、交易明細、資金賬戶、物流等明細涉稅信息。
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可以通過平臺指定查詢路徑查看平臺報送您(單位)的涉稅信息;如發現平臺報送的數據有誤,可將相關情況通過平臺客服進行反饋。
依法納稅是法定義務,為幫助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合規經營,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減少涉稅風險,平臺提示您(單位):
壹是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按照《電子商務法》第10條、《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第8條規定,除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品,以及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外,平臺內經營者年交易額累計超過10萬元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個人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03號)規定,在經營場所所在地或住所所在地登記註冊,不得接受平臺違規指定地點註冊。
二是依法辦理稅務信息確認。平臺內經營者在市監部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後,市監部門將登記信息與稅務部門實時共享,經營者無需另行辦理稅務登記證件。平臺內經營者首次發生納稅義務後,應當到稅務機關辦理信息確認,並按規定連續按期納稅申報。
三是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匯總在各平臺及線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應稅收入,按規定時限完成納稅申報。若未如實納稅申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平臺依法為從業人員取得的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稅,從業人員應當按規定在次年匯算清繳期間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四是依法辦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登記。平臺內經營者年應稅銷售額(連續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應當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登記為壹般納稅人,按照適用稅率納稅申報。如果沒有按規定登記為壹般納稅人,未來可能會被稅務機關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追繳稅款及滯納金。
五是不得分拆收入少繳稅款。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不得將本應歸屬於同壹納稅主體的收入,通過變更店鋪經營主體、關聯交易、更換提現賬號等方式,分散至多個納稅主體。違規分拆收入偷逃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並進行處罰。
本平臺將於2025年10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您(單位)的身份信息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信息。依法納稅是您(單位)應盡的義務,請高度重視稅務合規,務必如實匯總在各平臺以及線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應稅收入,按稅收法律法規要求的時限和內容進行納稅申報,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